“婚外情”是婚姻的毒瘤,在調查中發現53%以上的離婚案件都是由于出現了婚外情而
導致的,那么在離婚訴訟中怎樣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利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誰主張誰
舉證”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舉出存在婚外情的證據,但是這種證據是不好取得的,有些受害
方為了取得證據往往采用一些非法手段,例如在發生婚外情的兩個人發生性關系的時候強行
侵入住宅進行拍攝或錄像,雖然取得了證據但是這種證據往往不被法院采信,因為取得證據
的形式是違法的,在這里我有一點辦案經驗想和大家分享,希望對于受害方能有些幫助。
第一:受害方與其和你的配偶吵鬧,不如策略一點和他談談說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承認錯誤,你可以在這期間錄音,作為以后訴訟的證據,如果可以的話你還可以要求他寫一份悔過書,其中寫明他和誰的什么關系,這是一種更直接的證據。
第二: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時間,在這期間你可以安裝錄像設備在你家,有時候可以錄到許多有用的證據,但是錄像設備安裝在你家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這是一個好方法。另外,你還可以密切注意他們的舉動,發現他們一起在夜間進入你家并熄燈休息,你可以找兩名以上的人與你一同回家,名義上是拿東西實際上是抓奸,并且拍下照片。
第三:如果你發現他們兩個在其他地方發生性行為,你可以到公安局報案說發現賣淫嫖娼,公安局到現場抓獲制作的筆錄可以作為“婚外情”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