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收集婚外情證據的方法可以說是五花八門的。然而許多取證方法都是不合理的,如果是一幫人沖進去,那樣法院不但不會采信,而且還會讓出軌方更加警惕,以后采證就更加艱難了。那么婚姻中的受害方應當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呢?在婚姻調查取證的時候,應當從哪些方面入手呢?又應當怎樣進行婚外情的調查取證?
“婚外情”是婚姻的毒瘤,在調查中發現53%以上的離婚案件都是由于出現了婚外情而導致的,那么在離婚訴訟中怎樣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利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舉出存在婚外情的證據,但是這種證據是不好取得的,有些受害方為了取得證據往往采用一些非法手段。
婚外情的證據有哪些
現實中,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可謂是五花八門,但這方面證據比較難以取得,而且單獨的證據也很難證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應當盡量多地準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以便于法官綜合判斷:
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4、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5、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