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部《婚姻法》制定到修改,用了30年時間;第二次修改,用了21年,巫昌禎認為,下一次的修改也許不必再等上三十年或二十年。離婚潮、婚外情問題都是現階段的熱點,巫昌禎說,這些問題會在將來的《婚姻法》中有所反應,但是《婚姻法》總體的修改方向是朝著人性化、自由化發展,“把法律的事情交給法律,道德的評判交給道德”。
針對現階段婚外情取證難的問題,巫昌禎建議,可以適用“推定原則”,也就是說,不一定要求有“捉奸在床”的第一手證據,但可以通過外圍的證據鏈進行合理推定。同時,也可以避免一些私家偵探為了獲取證據而采取非法途徑。在一般的婚外情和性騷擾案件中,實行誰主張,誰舉證,因為這兩類案件的發生地點都比較隱蔽,而現行的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是通過合法渠道,而通過一些違法手段得到的證據,往往都不被法院所采納,這就增加了采集證據的難度。
巫昌禎介紹說,在上海曾有過根據“推定原則”判定男方出軌的案例,從而在后來的財產劃分上,女性爭取到了一定份額的補償。女方去法院起訴,表示不止一次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另一個女人一起出入超市購買日常用品;而男方租借房子的居委會工作人員也向法院證明,男方經常和一名女子出入,儼然如夫妻般生活;種種外圍的“證據鏈”表明,男方的確和另一女子保持著不尋常的關系,所以最后法官判定男方屬過錯方。
(來源: 新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