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離婚調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1、調解協議離婚時,最好在具有親和力的環境下進行,更容易促成雙方交流。
2、調解時盡量給雙方當事人中立的感覺,盡力用親和的語言交流。再調解中,不要對雙方的是非過多發表意見,而是圍繞縮小爭議作努力。
3、調解時要先找出分歧的焦點,再找出雙方的共同點以及解決爭議的途徑,一定要注意雙方當事人的情緒,使雙方當事人盡量保持冷靜和理性。若當事人情緒激動時,注意運用以下幾種方法調節當事人的情緒:
(1)冷卻法,當一方當事人情緒過于激動時,設法冷卻其怒火,比如讓雙方當事人分開,走到公共場所,轉移話題等。
(2)宣泄法,對于明顯受到壓抑的、有極強傾訴愿望的當事人,不妨讓其發表意見,宣泄內心的憤怒和不滿。對于確屬弱者或無過錯一方,要耐心傾聽,表示同情,給予安慰。
(3)陪伴法,有些當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渦難以自拔,情緒激動,但其親屬可能對事實看的更清楚,調解時,選擇當事人的親朋或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