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獎336萬與妻妹私奔 法院判其與妻平分
2000年,胡某認識了宋某,一年后結婚。胡某經常買彩票,2005年底,他居然中了一等獎,得到獎金336萬元。
有了錢,胡某變得不安分起來。與妻子吵架時,他想實在不行就離婚,可以再找一個。出于這種想法,他把所有的獎金都以自己的名義存到了銀行。
看到妻妹長得很漂亮,還沒結婚,胡某就把目標轉向了她。有段時間,趁著妻子外出,他百般討好妻妹,說要給她100萬元作為私房錢。經不住錢的誘惑,妻妹答應做他的情人。
為能長久在一起,他倆決定私奔。 2006年7月,胡某和妻妹跑到了濰坊。 看到丈夫一個多月沒回家,打電話也聯系不上,妻子宋某感到有些蹊蹺,就到公安局報案,稱丈夫失蹤了。又過了一段時間,胡某還是沒有任何音訊。當初開的賬戶上還有100萬元,但她卻取不出來。于是,她只好起訴到濟南市天橋區法院,請求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并平分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過銀行查出了胡某新開兩個銀行賬戶的90多萬元存款,并進行凍結。得知存款被凍結,三個多月沒有露面的胡某來法院了解情況。隨后,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