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咨詢:
律師您好,我的老公已經和我分居2年多了,我們結婚5年了,沒有孩子,他一直想和我離婚我不同意,但后來我同意離婚了,但是我要賠償,不知道要些什么到底要多少??
滬律網天津李鵬律師回復:
可以主張賠償,但法院判決賠償是有條件的,不知你的情況是否符合法院判決賠償的條件,即對方存在重婚、遺棄、同居、虐待。如果有的話,女方可以得到賠償。
法律知識拓展:
婚姻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