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婚內受傷能否向對方要求賠償?本文列舉了被告人肖某與被害人劉某的離婚案例。該案例主要針對劉某婚內受傷,要求被告人肖某賠償醫療費是否可行的觀點作出了解讀。為您
導讀:婚內受傷能否向對方要求賠償?本文列舉了被告人肖某與被害人劉某的離婚案例。該案例主要針對劉某婚內受傷,要求被告人肖某賠償醫療費是否可行的觀點作出了解讀。為您介紹了婚內受傷能否向對方要求賠償的知識內容。
案例:
被告人肖某與被害人劉某系夫妻,結婚數年,有一女,感情尚可。2003年8月份,肖某在某網吧上網時認識了冷女,一來二去,二人便無話不聊,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進而開始約會。2003年4月,肖某以加班的名義開始徹夜不歸。劉某感到丈夫在外一定有外遇,便開始跟蹤肖某。二人見面就爭吵,致使夫妻關系緊張。2004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肖某回到家中,質問劉某是否叫人調查其與冷某之間的事,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被告人肖某將劉某身上的衣服撕爛,并拳擊劉某面部,致劉某眼睛受到傷害,后經法醫鑒定劉某的傷勢程度為重傷,且視力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此案在審理期間,被害人劉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肖某賠償醫療費,今后繼續治療費及傷殘補助費等共計5萬元。
觀點: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對被告人肖某犯故意傷害罪的定性沒有異議,但對被害人劉某能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劉某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種意見:劉某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應裁定不予受理。
分析:
本案是屬于典型的 婚內致傷,家庭暴力 案,被告人與被害人系夫妻關系,夫將妻打成重傷,妻被打傷后住院治療,一切費用應由夫妻共同財產來支付。訴訟標的即損害賠償請求涉及到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對共有的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和處理權,妻用夫妻共同財產來支付生活費和醫療費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妻用于醫療費用和日常生活的損失也是夫的損失,這是夫妻雙方財產的共同損失,并不是妻子一方的損失,是不可分割的。妻子要起訴丈夫賠償,實際上就等于自己起訴自己賠償,因此,妻對夫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應屬于婚姻家庭內容的財產分配使用關系,對這類案件,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