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延續了多年的“老習慣”,近日被果斷革除:無錫市錫城公證處宣布,今后市民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時,不再需要由居住地社區出具其親屬關系、婚姻狀況等相關情況的證明了,“辦事群眾少了一道‘門檻’,社區干部少了一點麻煩”,錫城公證處主任吳志波說,雖然只是取消了一個“圖章”,但給百姓帶來的方便卻非常明顯。
過去市民在辦理公證、特別是遺產繼承公證時,必須由社區出具一份蓋章證明,其內容包括遺產繼承人是否健在、相關人員婚姻狀況、繼承人是否有智力殘疾等等。這一做法是國內通行多年的慣例,一位業內人士說:“過去城市居住區往往以工作單位劃界,鄰居也是同事,所以社區對一個人的家庭狀況比較了解,出具相關證明順理成章。”然而隨著時代變遷,錫城一些較大社區居民超過萬人,社區干部并不能細致了解每一個家庭,讓他們為遺產繼承這樣的“大事”出具證明并不現實。據一位社區干部介紹,為了這個圖章經常發生扯皮,社區和居民都感到有些頭痛。
前不久,錫城公證處領導到社區調研走訪,在與社區干部和居民代表座談時,了解到這個“社區圖章”給各方帶來的煩惱后,當場表示將盡快取消這一環節。“寧可我們的公證員多跑點路,深入基層調查取證”,吳志波介紹,取消社區蓋章這一環節后,相關的證明材料要靠公證員查閱檔案、現場調查獲取,工作量雖然大了,但可靠性也比居委的圖章更高。近日,公證員顧列平為了辦理一個遺產繼承公證,專程來到桃園新村,找到2位了解當事人家庭情況的鄰居調查,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一手證據,在沒有社區蓋章的情況下順利完成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