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出生胎兒能否繼承遺產?
能繼承。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也就是說,扣回胎兒應繼承的份額后,其他繼承人繼承遺產才有效。
2、聲明與父母脫離關系的子女,能否與父母相互繼承遺產?
能相互繼承。
父母子女之間的血緣關系不能通過“聲明”而脫離,也不能通過法律手續而解除。即使“聲明”脫離這種關系,法律也不予承認,因此是可以相互繼承彼此的遺產的。
3、離婚后,子女是否可與對其無撫養權一方相互繼承遺產?
可以相互繼承。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雖然子女撫養權歸一方所有,但另一方與子女仍有親子關系,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如贍養、繼承等)仍然存在,故可相互繼承。
4、已經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有權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女兒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女兒出嫁后,與父母之間仍然有血緣關系和權利義務關系,只要不是遺棄父母,就仍然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只是在繼承份額上要比盡贍養義務多的繼承人少一些。
5、“私生子”是否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有權繼承。
所謂“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合法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確認了非婚生子女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保護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