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甲(男)、乙(女)為夫妻,生有五個兒女,后乙因病去逝。甲將乙的遺產分配完畢后,甲再婚娶丙,丙帶有一女。甲生前立有遺囑,將自己一半財產給丙,后不久,甲丙同車遇車禍身亡,死亡順序無法界定。事后,造事車主分別賠償甲18萬,丙16萬;甲生前留有存款100萬元。甲和丙的兒女均生活在外地不構成撫養關系。
問題:
1、甲的遺囑是否生效?(甲丙的死亡時間無法確定)
2、請問他的兒女將如何分配這些遺產?丙的女兒將分配多少遺產?
(該案件即將開庭審理,先聽聽大家的意見)
遺囑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征求繼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遺囑繼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為,遺囑必須由遺囑人本人親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繼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顧遺產繼承權欄目為您介紹了遺產繼承的法律常識,與需要的朋友們共享。另外,還有遺囑繼承等相關內容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