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5年多, 李某與妻子卻一直沒有生育小孩,經檢查是妻子身體原因所致,但妻子卻拒絕接受治療,李某將妻子告上法院要求離婚。后在法官調解下,李某還是給了妻子一次機會,希望能有所改變。但妻子并沒有履行調解時的承諾。日前,李某再次將妻子告上法院訴請離婚,最終獲得法院支持。
2008年7月,始興縣男子李某與同鄉周某在一家工廠打工認識。半年后,兩人登記結婚。婚后,周某與公婆爭吵不斷。周某結婚5年沒有生育,經檢查是她身體原因所致,加劇了婆婆對周某的不滿。
為了表達對丈夫及公婆的不滿,周某一再拒絕到醫院接受治療,并搬到工廠職工宿舍長期居住。李某于2013年7月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妻子離婚,后在主審法官的調解下,李某還是給了妻子一次機會,但是,妻子并沒有履行調解時的承諾,依然住在職工宿舍不肯回家。日前,李某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廣東始興縣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周某在經醫院確認是自身原因導致影響生育的情況下,不積極治療,進一步推進夫妻感情破裂。在李某第一次起訴離婚和好后,周某未能珍惜機會,導致最終感情破裂。據此,依法準許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