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從沒想過,有一天會因為孩子的事跟丈夫走上法院鬧離婚。
當初,是丈夫有家族病史,不宜生孩子,兩人結婚多年也沒敢要;后來,丈夫主動跟她商量,以免將來沒人“養老送終”,人工授精要個孩子吧,當然,用的精子是不知名人士捐獻的;可孩子出生后,丈夫始終認為“不是我的種”,對孩子各種不耐煩,甚至覺得自己“被戴了綠帽子”,要求離婚……
日子再這樣過下去似乎也沒什么意思了,兩人默默走上法庭。可沒想到,丈夫不但不要孩子,連撫養費也不愿給,理由還是“跟我沒有血緣關系,不是我生的”。
這位丈夫啊,難道你忘了當初是你自己同意人工授精,同意這個孩子來到世上的么?
丈夫有家族病史
妻子只好通過人工授精懷孕
今年三十出點的何先生與妻子林女士已經結婚四年多了,但兩人還遲遲沒有孩子。
問題出在何先生身上。因為他有家族病史,傳染給孩子的幾率非常大,為了保險起見,夫妻倆都贊同先不要孩子。
但林女士內心還是想要個孩子,尤其是當看到別人家的孩子跌跌撞撞地撲向父母懷抱時,她的眼神里總流露出十二萬分的羨慕。
何先生也并不想一直“丁克”下去,到老了連個養老送終的人都沒有。
于是,一番溝通后,兩人選擇了一個萬全之策:人工授精。當然,為了避免遺傳家族病,他們的孩子用的是不知名人士捐獻的精子。
人工授精并非簡單的事,林女士為此吃了不少苦頭。好在終于守得云開見月明,她成功懷孕了!
孩子“不是親生的”
丈夫心里有根刺
林女士十月懷胎,一切順利,去年,孩子如期而至。原本這個故事應該像童話故事常用的結束語,“從此他們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誰知道,這只是另一個開始。
孩子帶給這個家庭的快樂十分短暫。餓了哭、尿布濕了哭,白天哭,半夜哭……這一切讓何先生心煩意亂,心力交瘁。
“孩子太麻煩了,尤其還不是自己親生的。”漸漸地,何先生就認定了一個死理,“孩子用的是別人的精子,其實跟我一點血緣關系也沒有!”
這件事被何先生無限放大后,像一根針扎在他的心上。
而做母親的林女士顯然不會有這樣的想法。雖然孩子是人工授精的,但她十月懷胎,從最開始的孕吐,到四五個月感受到孩子的胎動,再到最后分娩的痛并快樂著,作為一位母親,她真實經歷著懷孕生子的每一分鐘。
當何先生無厘頭地拋出“不是親生論”的冷言冷語時,林女士真是惱火得不行。開始,她還會反駁一二,到后來也就身心俱疲,不想再跟何先生多說什么。曾經恩愛的夫妻倆兩看兩相厭,時不時為小事吵架。
丈夫要離婚還不肯付撫養費
法官說,這是婚生子,必須付
在不斷升級的夫妻矛盾中,何先生掉進了“不是親生”的沼澤里,越陷越深,他甚至覺得這是被戴了“綠帽子”。
今年3月,已經無法忍受孩子不是親生的何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孩子歸妻子林女士,而且他認為孩子既然不是他親生的,他也就不需要付撫養費。
按何先生的思維是,這個孩子是用別人的精子孕育的,不是他的基因,因此,跟他沒有血緣關系。
人工授精的孩子算不算親生?這里面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復函》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法院審理認為,當初是何先生與林小姐共同選擇以人工受精的方式孕育子女,因此,孩子雖不擁有何先生生物學意義上的遺傳細胞,但屬于何先生與林小姐的婚生子,離婚后,婚生子女有權要求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撫養費。換言之,這個孩子法律上就是何先生的,他有義務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長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