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道縣人民法院依法調解執結了這起撫養糾紛案件,兩個家庭握手言和。
1997年6月,一心想生個兒子的張某夫婦偷偷生育了第四胎,又是個女孩,因上有老下有小,一家生活十分困難。1998年,張某夫婦實在擔負不起家庭生活重擔,商量后決定將四女兒送給一起務工的吳某夫婦撫養。吳某夫婦欣然同意,便將張某之女帶回自家,視同己出,傾心扶養。
2015年上半年,張某到吳某處看望女兒,并將女兒帶回家,告訴了女兒當年被迫送養的情況。女兒獲悉實情后,傷心萬分,她既不愿意回張家也不愿意到吳家生活。吳某夫婦一氣之下便到法院起訴,要求張某支付撫養女兒十六年的撫養費。
道縣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后,依法判決吳某與養女的收養關系不成立,張某補償吳某撫養費5萬元。隨后,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情、理、法多管齊下,與雙方當事人多方溝通,成功解開了雙方家庭的心結,張某表示愿意盡力補償,吳某表示親情比撫養費更重要,打官司的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撫養權,并表示遵從女兒的意愿。從而,兩家矛盾得到了徹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