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讀書費用增加能否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
滬律網網友提問:我與前夫2011年離婚,小孩由我撫養,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物價的不斷上漲,原有的撫養費難以維持小孩的基本生活開支。目前小孩又以優異成績考取了重點中學,就讀期間,所有學校費用全自付。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能否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
滬律網律師回答: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子女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由以上情況需要追加撫養費的可以與對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訴訟解決。
附:增加撫養費起訴書(范本)
民事起訴書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上海市××路××號××小區×單元×號。
法定代理人(系塬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上海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塬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上海市,××公司職工,住上海市徐匯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責令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每月支付塬告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被告親生女兒。2000年6月×日,被告與塬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上海市XX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塬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夠維持。
但隨著近年物價的逐年增高,塬告因上學及生活開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撫養費早已不夠。而塬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獨自承擔塬告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被告雖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基于與生母的關系惡化,拒不增加撫養費用。
為維護塬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塬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天津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周小× 代理人:王××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