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才兩個月,丈夫就悄然外出杳無音信,而且還留下了一屁股債,多方尋夫δ果的妻子無奈之下只得訴請法院要求離婚。日前,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原告包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
包某是海安某醫院護士,2008年7月認識了在海安某中學當教師的馬某,2008年年底兩人登記結婚,2009年1月3日,兩人舉行了婚禮??苫楹髢扇讼嗵幉⒉蝗谇?,結婚才一個星期,兩人就鬧出ì盾,包某一氣之下搬回單λ宿舍??筛钊艘庀氩坏降氖牵?月份,馬某竟然不辭而別,至今û有任何消息。 至于馬某為何外出不歸,包某并不清楚,兩人雖然相識一年多,但對馬某工作之外的事包某并不了解。但馬某外出后,包某的麻煩就來了,不時有債主找上門,要她償還馬某欠下的債務。開始時,考慮到馬某對不少債主聲稱借錢是用于結婚,包某父母看在女兒的份上替馬某還了二十多萬債務。可這邊錢剛還了,那邊要債的又上門了,總債務額估計還有七、八十萬,包某的父母也無力承受。而由于馬某事先û有跟學校打招呼就外出,他工作的學校也給他下了最后通牒,限期回校否則辭退。無奈之下,包某只得起訴到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包某與馬某婚前基礎一般,婚后共同生活時間很短,雙方并δ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被告現外出不歸,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遂判決準許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