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離婚多年,每年都會因孩子的撫養費爭執的不可開交。10日,市民王女士致電媒體稱,她和前夫因為孩子的撫養費屢發爭執,自己不知該如何是好。
媒體了解到,近幾年來,離婚之后的糾紛和案件越發頻繁,其中多是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糾紛。律師提醒稱,如果夫妻二人確定要離婚時,應簽署有效協議,避免日后發生糾紛。
前夫拖欠撫養費每年都要靠調解
王女士家住寶塔河,在結婚9年后,因與丈夫李某感情完全破裂形同陌路,2011年10月兩人離婚。
離婚時,兩人對財產問題并未產生過多糾葛,兩套房子一人一套,4歲兒子的撫養權歸王女士,李某每年5月30日支付1.2萬的撫養費用。“讓人十分惱火。”王女士說,前夫除了第一年按時支付撫養費,這3年來一直拖欠。因為二人當年是口頭協議離婚,并沒有任何書面約定或協議,所以自己只好不厭其煩的一次次上門找前夫討要,為此兩人經常爭得面紅耳赤。
王女士說,自己這幾年來因為生意失敗經濟十分緊張,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孩子每年上學和生活開支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而李某在事業單位工作,目前已組建新家庭經濟壓力較小,所以自己對于他屢欠孩子撫養費一事感到十分的委屈和憤怒。無奈之下,王女士曾多次找到社區街辦和法院,由他們出面調解之后,李某才不情愿的支付了撫養費用,但今年又開始拖欠了。“這次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王女士說,今年5月以來,自己多次討要,李某都找借口拖延甚至避而不見,不堪折騰,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孩子的權益。
11日下午,媒體和李某取得聯系,對方表示,當年離婚時自己所答應的每年1.2萬撫養費有些偏高,加上自己目前經濟也有些困難,所以曾找前妻協商試圖稍微降低點但遭到拒絕,“我也支持她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法院判我每年給多少我就給多少。”
離婚率居高不下好說好散才好
早在2011年,媒體發布的宜昌市婚姻白皮書中就提到,宜昌城區離婚率高達35%。網絡資料顯示,城市離婚率大多居高不下,孩子則大多由母親帶。
媒體調查中發現,孩子撫養費問題上,離異夫妻生活環境的變化直接影響到撫養費的支付。
與王先生不同,猇亭的劉女士5年前與丈夫協議離婚,孩子由前夫撫養,自己定期給生活費600元。然而,2012年開始,其所在公司裁員,自身的生活都成了問題。即便如此,前夫也會經常讓孩子上門索要。一開始,她還找親屬借錢支付,之后只好無奈躲避。
也有一些離異夫婦在撫養費問題上提前做了預防。
32歲的林先生也離了婚。他告訴媒體,5年前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前妻,相處3個月后便結婚,婚后兩人有了一個女兒。林先生表示,其與前妻情感破裂緣于價值觀的不同。兩人辦理的是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上,為保證孩子成長,將房屋等給了前妻,對方獨立撫養女兒。即便如此,每每探視女兒時,都會給女兒1000元的零花錢。林先生表示,能在一起是緣,分開了,緣盡了,但孩子是大家的,彼此都有義務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
28歲的王先生結婚三年后離婚。離婚時女兒2歲。他與前妻每月定時帶孩子外出游玩,并提前給孩子預存了5年生活費交給前妻。王先生表示,離婚是雙方同意的,就應該好說好散,孩子對一段失敗的婚姻而言不僅是無辜的,更是受害的一方,雙方都有義務保障孩子的成長。
緣分雖盡親情在別讓前緣傷孩子
如何保障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等相關費用呢?
湖北毛律師表示,如果是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法院會對子女的相應費用判決或調解,在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生效后,男(女)方應根據該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所確定的條款履行。如果一方沒有履行該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雙方是通過協議方式離婚,雙方也應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履行。無論是撫養費、教育費等,如果一方沒有履行,另一方都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做出判決(或調解)。作為孩子的親生父母,在相關費用上一定要約束清晰。
保障離異家庭孩子成長中的費用,不僅在物質上對孩子是一種保障,更會影響到孩子的心理。
中南民族大學劉某表示,孩子對周圍環境的變化相當敏感。家庭破裂后,父母一方在撫養費上的遲緩,會通過另一方的言行、情緒表現出來,對孩子的性格等的影響潛移默化。劉某表示,一段婚姻的結束,已經傷害了孩子;在物質上,雙方都應盡力維護孩子的成長,畢竟緣分盡了,孩子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