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法院要求提高撫養費、贍養費的不在少數,經常會出現老告少、小告老的情況。
要求提高撫養費的理由一般有如下幾個,當初離婚時孩子小,所需費用低;孩子升學、才藝培養等產生費用;擁有撫養權的一方經濟情況下降;無撫養權的一方工作順利,收入越來越高等。
“一般情況下,只要當時的數額不足以負擔孩子生活,且被告方經濟條件能負擔原告提出數額的,法院基本都會支持。”
相比于撫養費,贍養費案件就復雜些,法官需要充分考慮子女人數、老人日常起居由誰照顧、各子女經濟狀況等。若某子女收入狀況明顯高于其他兄弟姐妹,則其可能負擔主要贍養義務。贍養費協議時間久遠、醫療費、護理費等都可能成為老人要求提高贍養費的理由。是否支持,法官會綜合各方面進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