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對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給付必要的撫育費。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和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對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給付必要的撫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