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意外身故后,老陳(化名)夫婦將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不滿2歲的孫子身上,但在探望孫子的過程中,和兒媳摩擦不斷。兒媳拒絕老人的“探孫權”。無奈之下,老人將兒媳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決支持他們看望孫子的權利。老人是否也可以享受探望權呢?你覺得隔代探望權是否應當得到法律的支持?
老人:希望每個月能探望三次孫子
2012年9月,兒子媳婦底舉行婚禮,但幸福卻因2013年3月兒子小陳的突然死亡戛然而止,兒子墜樓死讓老人至今無法釋懷。2013年10月底,兒媳產下孫子,老陳夫婦多次贈送了奶粉、玩具、紙尿褲等物品。但由于雙方在此前的一些心結沒有完全解開,老人在探望孫子的過程中,和兒媳婦之間摩擦不斷。2013年底,兒媳拒絕老人的“探孫權”。
老人明確提出,希望每個月能探望三次孫子,并且希望兒媳婦能夠為他們的探望提供便利。
兒媳:公婆行為嚴重擾亂自己正常生活
兒媳表示新婚不久,丈夫的突然離世對她是個打擊,公婆一度將兒子的死歸咎于她,雙方還發生了糾紛。懷孕期間,他們緊張關系曾一度緩和??蓻]想,等兒子出世后,他們一家為公婆探望孫子已經提供了方便,但公婆上門時仍然產生嚴重爭執,甚至一度報警處理。
兒媳認為,公公婆婆的過分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她和兒子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希望法院能駁回公公婆婆的訴訟請求。
法官:這樣的糾紛令人惋惜
主審此案的法官高鑫是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保護老年人權益合議庭的法官,面對此案復雜的家庭紛爭,高鑫法官分析,一方是要看望孫子的兩位失獨老人,另一方是想給孩子營造一個安靜穩定成長環境的母親,雙方的出發點都無可厚非。原被告雙方共同遭遇了失去至親至愛的打擊,都值得同情。在噩耗面前,他們本應該相互撫慰共同扶持,但卻因為各自不同的處事理念差異,最終導致矛盾爆發,實在令人惋惜。
網友有話說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很難說誰對誰錯。@梅花依舊
弱弱問一句,如果是孫女,還會這樣大動干戈嗎?@紅珊瑚
什么也阻斷不了血緣關系啊,別讓雙方都為難了。@玉米粒兒
肯定以前的婆媳關系就不好,不過孩子還是跟著媽更好。@丫丫媽媽
都是失獨惹的禍,全面放開二胎吧。@回憶有你嗎
憑什么不讓人看,不會把姓也改了吧。不管法律上規定怎樣,按照人之常情,也不能剝奪老人對孫輩的探望權。@超人來了
思考:隔代探望權是否應受到保護?
我國《婚姻法》沒有直接規定(外)祖父母的探望權,但是基于血緣關系,老人要求探望(外)孫子女是人之常情,也符合中國的傳統風俗習慣。當然我們同時也要考慮到撫養子女一方的實際情況,老人不能毫無節制的享有探望權。隔代探望權一切應以有利于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為前提,如果濫用探望權,應當立即中止其探望的權利。
點評
在探視權的紛爭中,孩子是真正的受害者。孩子已經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不能享受到完整的親情,就別讓他再卷入親情的紛爭了。兩個老人把對兒子的思念寄托在孫子身上也是情理之所在,如果不允許老人探視孩子,無疑對他們也是極大的心理傷害。試想雙方保持相互往來,不僅能夠增加親情,也是對已故孩子爸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