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過世之后,家里兄弟姐妹五人協議一致房屋歸老大,老大給付其他四人每人80萬元,四人配合老大辦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但協議簽定后,五人中有兩人提出異議,不同意履行協議,應該怎樣解決?
可以起訴,要求根據協議約定履行,分割、處理繼承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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