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條件是什么?辦理協議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中國婚姻法網婚姻律師提示,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有以下四點: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雙方自愿協議離婚的程序如下:申請、審查、批準。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2、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
4、本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