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家房子租給租客使用,一我想收回自己使用,二是租期也快了,我就提早一個月通知房客租期到了之后不租給他了,可他就是不走,我怎么辦?
你可以根據合同起訴對方,要求搬離,并承擔搬離之前的房屋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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