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買的商品房,本來約定2019年初就要交房的,可開發(fā)商一直沒有辦法交房,我可以要求退房、賠償嗎?
需要根據(jù)合同約定履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建議仔細查看合同,以確定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房款、承擔賠償責任。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133-700-11000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