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居間協議包括了全部房屋買賣的約定條件,也約定違約要承擔總房價20%的違約金,簽訂之后我給付了20萬元的定金,現在賣家不愿意出售房屋,我可以主張20%的違約金嗎?
不能,居間協議雖然可能包括買賣的相關約定,但畢竟不是買賣合同,不能要求雙方承擔買賣合同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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