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后,貨早就發了,發票也開了。可對方公司說放款必須領導簽字,可一會兒說領導換了,新領導比較忙;一會兒又說,單子要財務審核后領導才會簽字。反正就是一直拖著不給錢,已經快半年多了,我們怎么辦?
你們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起訴對方,要求對方給付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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