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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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小區居民樓501裝修時候扔下了一塊玻璃碎片,然后砸到了正在室外樓下的人,當時由于沒有造成嚴重的傷害,去醫院太繁瑣,所以只是賠償了200元醫藥費 現在可以控告他蓄意害人嗎 因為樓下的人在切割東西,樓上不可能不知道樓下沒人的 而且5樓的人和被砸傷的人之前也發生過矛盾 想聽聽律師的意見 然后賠償200元的時候有錄音給對方 后面身體發生什么原因跟5樓的無關
如果調解并已賠償了,在沒有新發現的損害情況下,該事件就算結束了,不能再追究對方其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