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時,約定一處共有的房屋歸我所有,我相應地給予她50萬元的補償。我依照協議支付了錢給她,她也給我寫了收條,但是她在外地一直不回上海,偶爾回來也不跟我聯系,不配合將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現在我擔心房價可能下跌,想將這處房子出售,但由于她還是共有人而無法出售。請問律師,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怎樣才能將房子過戶成完全屬于我個人所有? ——孫先生
我和妻子時,約定一處共有的房屋歸我所有,我相應地給予她50萬元的補償。我依照協議支付了錢給她,她也給我寫了收條,但是她在外地一直不回上海,偶爾回來也不跟我聯系,不配合將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現在我擔心房價可能下跌,想將這處房子出售,但由于她還是共有人而無法出售。請問律師,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怎樣才能將房子過戶成完全屬于我個人所有? ——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