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的阿華(化名),萬萬想不到,母親病逝后留下的3000元退休金,自己輾轉九個月,至今仍未能順利拿到。
阿華家住廣州市白云區,她的73歲母親楊婆婆于年初突然離開人世。在處理完后事后,她發現母親生前遺留的農行賬戶上,還有近3000元的退休金,由于走得突然,老人并沒有留下存折密碼。當她前往銀行要求繼承這筆退休金時,卻被告知,必須要提供與楊婆婆的關系公證才能提取。
阿華還有一姐姐,但其已簽字名確放棄繼承這筆退休金。本以為自己將成為唯一繼承人,但當她去辦理公證時卻意外得知,楊婆婆生前竟還有一名養母吳婆婆,按照繼承法有關規定,吳婆婆也有權繼承這筆財產,如果阿華要一人繼承,吳婆婆則必須放棄繼承權。但當她找到吳婆婆時,就發現對方已患上了老年癡呆癥,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又過了一段時間,阿華再次找吳婆婆尋求解決辦法,但此時,吳婆婆已經過世。
于是阿華認為,既然吳婆婆也病逝了,自己應是唯一繼承人。可是,這時又多了一個“人物”出現——吳婆婆生前也認了一個干女兒吳女士,且其一直是吳婆婆的監護人。所以,阿華必須聯系上吳女士,證明吳婆婆是否有其他直系子女,并提供吳婆婆的死亡證,否則,公證處也就無法為阿華開出公證證明。但直至昨天,阿華都一直無法聯系上吳女士。
當事人說
母親離世,留下存款沒留密碼
昨日下午,媒體見到了阿華。談起母親的退休金問題,她顯得一臉無奈。“都9個月了,一直取不出這筆錢。”
阿華稱,2008年開始,母親楊婆婆被查出患有冠心病、糖尿病等多種疾病。她為了照顧母親,只能打下零工。“收入每月也就1000多元,生活得緊巴巴的。”
今年1月11日,阿華用輪椅推著母親去到公園散步時,楊婆婆突然就不行了。阿華回憶,“我和姐姐一起,處理完母親的后事,便發現了她退休金的農行存折,但是由于走得突然,母親并沒有留下密碼。”
1月15日,阿華查詢后發現存折上還有近3000元。“畢竟也是母親留下來的,我就打算去銀行取出來。”
辦理公證,方知母親還有養母
當日,阿華帶著存折來到附近的農行。“我把情況和工作人員說了,他們讓我去白云區辦理公證,證明母親和我的關系。”
在整理好相關材料后,阿華在白云區公證處遞交了申請,隨后被正式受理。“但在5月份,公證處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說我的母親還有個養母。”阿華說,對方告知,如果楊婆婆養父母仍健在,他們也有權繼承遺產,并不能認定她就是楊婆婆唯一的遺產繼承人。
“想了好久,我才記起來好像是有這么一回事。”阿華說,母親在1953年從香港搬來廣州,并前往一德路附近一戶鄭姓人家家里做事。“因為這個鄭先生和我母親有點親戚關系,在他家做事久了,就被鄭先生和他的妻子吳女士認作了養女。”阿華稱,她知道的也不算很詳細,“自從1983年鄭先生去世后,我們兩家就斷了聯系,現在才發現竟然多了個祖母。”
找到養母,對方竟有老年癡呆
幾經周折,阿華終于在荔灣區A村Y村附近,獲得了母親的養母吳婆婆的消息。“當時居委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吳婆婆是孤寡老人,一直由其侄女照顧,但去年就被送到了老人院。”
7月初,在海珠區的某老人院,阿華見到了吳婆婆。本以為很快就能解決問題,但卻發現,吳婆婆已患上了嚴重的老年癡呆癥。“公證處工作人員說,這種狀況是無法作出有效力的公證簽字。”阿華前后去了三次,試圖聯系上吳婆婆的侄女,但都無功而返。“她也記得我媽媽這個養女,也承認沒有別的子女,但是卻沒法律效力。”
然而,在7月31日,吳婆婆也離開了人世,這令阿華的尋找徹底沒了線索。
養母走了,其侄女卻不肯出現
昨日下午,阿華來到了吳婆婆生前所屬的荔灣區石圍塘嶺南社區居委會進行咨詢。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手頭確有吳婆婆侄女吳某如(音)的聯系方式。“但沒有經過對方同意,我們不能提供給你。”
在媒體的要求下,工作人員還是當面撥通了吳某如的電話,但卻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該工作人員說,吳婆婆在他們社區是登記在案的孤寡老人。“老人在世前還能聯系上(她的侄女),現在老人走了,也就聯系不上了。”
媒體隨后還來到吳婆婆生前所住的房屋,但多次按門鈴都無人接聽。“只要她侄女出來證明一下她沒有其他親屬,所有問題都能解決。”阿華苦笑著說。
事件至今輾轉九個月無果,阿華無奈至極。“明明就是媽媽留下來的遺產,怎么女兒就是拿不到呢?”
銀行說
確定當事人有權限才能提款
昨日下午,媒體來到中國農業銀行,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按照相關規定操作。“阿華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能在確定其具有提款權限的情況下,才能為其辦理提款。”該工作人員稱,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糾紛出現。“或許有人通過別的途徑獲取死者的死亡證明和存折,導致合法繼承人拿不到應得的遺產。”
公證處說
養母去世或會產生代位繼承
隨后,媒體又致電廣州市公證處。工作人員稱,阿華這種情況他們也很少遇到。“如果要確定其唯一的遺產繼承人身份,必須要確定其母親的養母是否有子女在世,因為根據繼承法,子女與父母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該工作人員說,現在養母吳婆婆已經去世,則有可能產生代位繼承的情況。“如果吳婆婆有子女在世,則可以繼承與其母親等同的份額。”
律師說
可以向派出所申請信息公開
媒體還就此事采訪了廣東陳律師。對此,陳律師建議,“首先,可以在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地的省級以上媒體發布公告,對遺產的處理進行公示,確保無人提出異議。”同時,阿華還應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遞交信息公開申請。“阿華可先去公證處開具一份需要補充材料的函件,然后再遞交書面材料。只要派出所能向阿華公開相關材料,即可證明她是否屬于楊婆婆的唯一第一順位繼承人。”
知多D
遺產繼承順序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