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問:一朋友的老公因意外去世,獲得賠償金80多萬元,現在對于賠償金如何分配問題家人有了不同意見,現在的親屬有他的父親、妻子、還有不滿一個月的孩子以及他的姐姐,請問這些人是不是都有權分得該賠償金?又該如何分配?
王雪梅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有繼承權的人包括他的父親,妻子及孩子,他的姐姐沒有繼承權。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