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涉及父母離婚后子女扶育費糾紛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在現行所有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法律規定中,對父母離婚后給付撫育費的內容、標準及有關保障制度方面,均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因此,建立一套全面系統、操作性強的離婚后的子女扶育費給付制度迫在眉睫。
一、關子離婚后子女撫育費給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筆者認為,離婚后子女撫育費給付方面的立法滯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有關法律法規對撫育費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撫育費的復函》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通*生育子女,隱瞞真情,另一方受欺騙而撫養了非親生子女,其中離婚后付給的撫育費,受欺騙方要求返還的,可酌情返還;至于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受欺騙方支出的撫育費,應否返還,因問題比較復雜,尚需進一步研究。”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國公民與外國公民離婚后的子女撫養費問題的批復
?。ǎ保梗叮材辏吃拢玻慈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電報請示的關于我國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與蘇聯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烏格離婚后的子女撫養費問題;并提出“今后中國一方同外國另一方離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費或撫養費;要判也一次給付清”的辦法。經本院與...
1998年4月18日原告劉秀芳與被告張俊禮之子張東升就子女和財產問題經韓集鎮法律服務所調解達成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雙方協議約定,張東升付給劉秀芳現金20000元。1998年4月20日張東升支付給原告7000元后外出,余下13000元由張東升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后張東升陸續將此13000元交給張俊禮,讓張俊禮交給原告,但被告張俊禮僅付給原告8000元,余下5000元被告用于家庭其他開支,并于2001年2月9日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
1.13998279×××我是外地人,在沈工作,不慎把身份證丟失,如何再辦理?
解答: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補辦。
2.13478157×××多年前村里救濟困難戶,答應把舊房扒掉改建新房,但結果住房已扒,新房卻一直未建成,經多次交涉未果。請問:我現在是否可以通過法律解決此事?
解答:這要看未建成的具體原因。
3.13941005×××2004年我從本村王某手中以轉讓方式取...
同居關系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由來已久,婚姻家庭關系的多元化傾向已不可逆轉。
針對這種現象,調查者們提出了以下建議:
1.對事實婚姻應采取相對承認主義,順應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符合現代社會保護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價值。
2.加強對同居關系的法律調整。
曾經看過一個美麗的標題:《同居——走向天堂之路》,它說“愛情飄忽不定,但是婚姻卻是要求穩定的,聯系的是責任、義務、財產、子女、道德...
《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可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和教育費,父母對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承擔是平等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1)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
離婚后子女的福利保障問題,一直是離婚立法中較為重視的議題。雖然法律規定了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適時地得到撫養費,子女與未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之間的撫養費糾紛時有發生。
【案情介紹】劉女于2004年4月10日出生,是劉某和楊某的非婚生孩子。其在出生后一直由母親楊某撫養,在廣州市生活。2005年4月14日,劉女向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其父劉某支付其自出生至...
離婚案件中,公告離婚案件占有相當大的比例。為提高審判質量,筆者對公告離婚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現就如何審理好此類案件談幾點看法。
一、公告離婚案件增多的原因
公告離婚案件是指一方當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當事人訴訟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經過立案審查發現外出當事人下落不明滿兩年,通過公告方式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法律文書,公告期滿后,下落不明當事人仍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缺席審理并作出準予或不準離...
從法律術語角度說,首先要明確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法庭判決子女撫養費的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