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或撫養糾紛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親生,又拒絕作親子鑒定的,或對方拒絕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強制當事人做親子鑒定?
答:親子鑒定必須以當事人同意為要件,法院不得強制取證。如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做鑒定,應予準許。在處理此類案件中,慶對親子鑒定結論應作為鑒別親子關系的證據之一,應與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證,綜合分析,做出正確判斷。若當事人堅持拒絕鑒定,可依照《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是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后,對子女仍有相同的撫養責任,仍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平等義務。《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在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時,以離婚夫妻雙方的自愿協商為首選,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
《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給付子女撫養費既要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又要考慮父母的實際負擔能力。當一方確實無力按照判決或者協議給付撫養費時,可以請求減免。撫養費案件的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減免費用的...
[案情]2005年劉某與被告顏某離婚,婚生子原告顏君(3歲)隨劉某一起生活,由被告顏某每月負擔子女撫育費300元。兩年后,劉某與秦某再婚,劉某將顏君的姓名變更為秦君。顏某知道后,以兒子更改姓名未經其同意為由,拒絕履行支付撫育費的義務。為此,劉某以其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顏某支付每月300元的撫育費。
[評析]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近日,山東省東明縣法院菜園集人民法庭審結一離婚案件。原告張某依法維護了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判令原告與其夫被告王某離婚,并由被告承擔孩子撫養費9300元。
原告張某與被告王某經人介紹相識,于2002年元月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舉行婚禮同居生活。蜜月過后,二人經常生氣吵架,繼后分居生活,后張某外出找工8個月后,生產一男嬰,當她把這一情況告訴王某時,王某拒不承識孩子是自己的,并消極對待原告張某,既不探...
2011年5月13日,河南省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撫養費糾紛,判決被告付磊每月支付給原告付雪撫養費395元,自2010年12月份起,至原告接受完高中階段教育為止。 1998年3月13日,被告付磊與原告母親李玲經法院判決離婚,原告付雪由母親李玲撫養,父親付磊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80元。2002年,付雪以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80元過低為由起訴,要求其增加撫養費。后經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協議,付磊支付給付雪的撫養費,由每月80元增加到180...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根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
夫妻離婚后,母親把女兒改成了隨自己的姓氏,而女孩的父親一怒之下不再支付女兒的撫養費。近日,歷城區法院對女孩的父親進行了強制執行。 據了解,王某與張某因感情不和離婚,年幼的女兒判給了母親張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此后王某與張某各自組建新家庭,他們的女兒也到了上學的年齡。為了上學方便不被同學議論,張某便將女兒的姓氏改為了張姓。 王某知道女兒改為母姓,非常生氣,一怒之下拒不支付女兒的...
78歲的徐老太被兩個親生兒子陶大、陶二(均為化名)告上法庭,要求降低支付給老人的贍養費。昨天下午,由于徐老太雙腿殘疾行動不便,懷柔法院廟城法庭將法庭搬到了老人所住位于密云縣十里堡的敬老院內。 昨天下午2點,法官在敬老院的兩棵杏樹下,擺上國徽和桌椅板凳,搭建了簡易的法庭。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再繼續給付350元每月的贍養費”,陶大首先說出了起訴的原因,他認為在徐老太到敬老院后,已經不需...
兒子在父母離異后病情加重,常年住院治療,雖多次請求父親要求給付撫養費,均遭到拒絕,無奈之下只能起訴到法院。11月8日,江西省大余縣人民法院速裁庭的法官經過多次調解,成功達成調解協議,使父子之間冰釋前嫌。 2002年,原告郭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合,經法院判決離婚,原告跟隨母親曾某生活。原告在父母離異后,精神上受到刺激,使其原患的癲癇病日益加重。而曾某在與丈夫離婚后,無固定收入,更無力繼續撫養郭某,2010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