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賴某于1983年相識,同年12月舉行婚禮結婚,但至今仍未辦理手續(xù)。婚后,雙方生育二子,大兒子(已成年)已大學畢業(yè),小兒子王某某(1987年3月7日出生)還在某高校就
王某和賴某于1983年相識,同年12月舉行婚禮結婚,但至今仍未辦理手續(xù)。婚后,雙方生育二子,大兒子(已成年)已大學畢業(yè),小兒子王某某(1987年3月7日出生)還在某高校就讀,明年畢業(yè)。2004年王某與另一女子肖某有不正當來往,并同居生活,導致夫妻...
提起離婚精神損害賠償?shù)那樾?我國臺灣學者將離婚損害分為離因損害、離婚損害,離因損害其實質是引起離婚的原因,即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離婚損害是離婚本身對婚姻當事人造
提起離婚精神損害賠償?shù)那樾? 我國臺灣學者將離婚損害分為離因損害、離婚損害,離因損害其實質是引起離婚的原因,即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離婚損害是離婚本身對婚姻當事人造成的損害。前者必須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后者應是法律上對弱者保護的特...
中國法院網(wǎng)訊 因開發(fā)商擅自將房子轉賣他人,已交了首付款的楊某將開發(fā)商起訴到法院。因該地段的總體房價每平方米又上漲了700元,楊某在要求開發(fā)商退還首付款及利息的同時
中國法院網(wǎng)訊 因開發(fā)商擅自將房子轉賣他人,已交了首付款的楊某將開發(fā)商起訴到法院。因該地段的總體房價每平方米又上漲了700元,楊某在要求開發(fā)商退還首付款及利息的同時,索賠漲價增值損失6萬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判決楊某勝訴。 2004年8月,楊某與...
王先生和李先生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王先生從事管理工作,李先生則是該單位的門衛(wèi)。因為之前工作上的問題,兩人素來關系不和。2005年6月一天,李先生看見王先生和該單位的另
王先生和李先生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王先生從事管理工作,李先生則是該單位的門衛(wèi)。因為之前工作上的問題,兩人素來關系不和。2005年6月一天,李先生看見王先生和該單位的另一名女同事在公司206室房間談話后,先將206室房間鐵門用鉛絲扎住,然后到公...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案件,一審時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另行起訴。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案件,一審時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另行起訴。
對虐待家庭成員的處罰 《》四十三條規(guī)定“實施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予以勸阻、調解。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
對虐待家庭成員的處罰
《》四十三條規(guī)定“實施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予以勸阻、調解。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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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根據(jù)我國《》第十九條規(guī)定,如果夫妻書面約定在存續(xù)期間所有的財產各規(guī)各所有,那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誰的財產就歸誰所有。但《婚姻法》第四十條同時也規(guī)定了:
法院認為,根據(jù)我國《》第十九條規(guī)定,如果夫妻書面約定在存續(xù)期間所有的財產各規(guī)各所有,那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誰的財產就歸誰所有。但《婚姻法》第四十條同時也規(guī)定了: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m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
2004年12月17日凌晨,53歲的王某駕駛著武漢某運輸公司的貨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不慎與同行的本公司魏某駕駛的另一輛貨車相撞,王某死亡。經(jīng)江西省公安廳交警
2004年12月17日凌晨,53歲的王某駕駛著武漢某運輸公司的貨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不慎與同行的本公司魏某駕駛的另一輛貨車相撞,王某死亡。經(jīng)江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直屬支隊調解,魏某同意賠償王某死亡補償費13.8萬元,并預付了4萬元...
2003年10月21日,廖某帶上10歲的兒子小剛到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進行。結果真如廖強所料,養(yǎng)育了10年的兒子果真不是自己親生的,而這頂綠帽子一直戴了11年,羞怒交集的廖
2003年10月21日,廖某帶上10歲的 兒子 小剛到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進行。結果真如廖強所料,養(yǎng)育了10年的 兒子 果真不是自己親生的,而這頂 綠帽子 一直戴了11年,羞怒交集的廖強回家后與李梅大吵一架,隨即向法院提出了離婚,并要李梅賠償10年來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