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與一般侵權損害賠償又有所區別,其構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因為離婚損害賠償的賠償義務主體是特定的,是以離婚作為前提條件。一般來講,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要有這5個方面:
一、夫妻一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
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意圖違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這種過錯必須是故意。
我們知道,法律上的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從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4種情形來看,有過...
最高法院公布典型案例:一方出軌致離婚,另一方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附判決全文)
編者整理內容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內容
第二部分,滑縣法院的裁判文書完整全文[(2014)滑城民初字第6號]
十、周某訴張某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案
——是否可請求出軌者支付精神賠償?
(一)基本案情
2003年原告周某與被告張某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3年7月,...
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中國離婚率連續七年遞增,而超過50%的夫妻關系解體,是由“第三者”引起的。但我國法律對“第三者”的侵權責任卻沒有系統明確的規定,分則中也未規定配套的措施,以致此類糾紛在實踐中缺乏司法可操作性。受害配偶遭遇救濟真空,奸情引起惡性暴力傷害事件,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因此,建立與完善我國婚姻中“第三者”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在保護合法...
相關問題:
一、因配偶婚外情起訴離婚,另一方能否提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
婚外情目前的確是傷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殺手”,但面對這個問題,《婚姻法》并沒有與其相對應的補償或賠償措施。我國《婚姻法》第46條明確規定了四種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的。在司法實務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戀現象都構成在法律上的“過錯”,...
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夫妻作為最為重要的主體,發生矛盾和沖突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這其中,夫妻間的侵權又是一種不可忽視的普遍存在。《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就是針對夫妻間侵權的一項權利救濟制度,其目的在于保護夫妻被侵害方的合法權益。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首次確立于2011年4月28日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新《婚姻法》)。該制度的確立,為維護健康和諧的社...
1、離婚損害賠償什么時候提出?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
1、經濟幫助的概念
離婚時的經濟幫助,是指夫妻離婚時,一方生活確有困難,經雙方協議或由人民法院判決,由經濟條件較好的另一方給其必要的經濟資助的制度。
夫妻離婚時的經濟幫助制度,系基于婚姻法上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則而產生,其目的在于填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相互撫養請求權之喪失,使因離婚而無自立生活能力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請求資助,以維持離婚后的生活。
2、經濟幫助是適用條件
根據婚姻法四十...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
離婚損害賠償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第一,賠償方對離婚有主觀上的過錯。
這里是指賠償方應當是故意實施的違法行為或者法律認為有過錯的行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第二,請求權人有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指的是一定的行為致使權利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并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實務中是要有實際診斷證明或者財產損失證明才...
一、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嗎
《婚姻法》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應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呢?目前還沒有讓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
離婚及離婚過錯賠償是婚姻當事人之間的糾紛,解決的是配偶之間身份關系的法律問題。而“第三者”插足而導致雙方離婚的,更多情況下以社會道德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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