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
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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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周某經人介紹走到一起,從相識到結婚只有半年時間,對彼此的了解并不深。結婚前覺得他為人還比較隨和,婚后才知道他脾氣特別暴躁。他為一點小事就能對我破口大罵,還摔東西。開始我還讓著他,誰知越讓他越過分,后來居然發展成了家庭暴力,動不動就對我拳打腳踢。每次挨了打我就氣憤地回娘家,但經不住他一再的道歉和懇求,沒多長時間又會回來。
有一次,他把我打得受了傷,驚動了居委會。居委會主任...
家庭暴力證據如何認定
●對當事人陳述要進行認真審查,不能說當事人的陳述就不是證據。
●同事鄰居的證言作為間接證據,對法官的判斷是有價值的。
●在認定案件事實時,品格證據不能排除在認定案件的事實之外。
●如果女方說是正當防衛,舉證責任應該合理地轉移到女方,但這個證據責任不應該適用整個刑事案件中那么高的證據責任。
家庭暴力目前在中國較為普遍,確實需要社會廣泛關注。
在“以暴制暴”案件中...
婚姻家庭案件,法院訴訟費該如何交納?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
離婚官司中的法定期限
當事人了解離婚官司中的有關法定期限,對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我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以及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定了例外...
我國上世紀80年代初出生的第一代獨生子女,可屬新新人類。他們染發、衣著前衛,在人行匆匆的大街上旁若無人地接吻、嬉戲。仿佛一轉眼的工夫這些80年代出生的新新人類,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當“小皇帝”牽著“小公主”的手,踏上紅地毯組成一個新的家庭時,是否能如童話故事中所說的“王子與公主從此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呢?
案件特點
近幾年五蓮縣人民法院所收案件中,離婚案...
“第三者介入”案件證據的取得與運用
“第三者介入”案件的證據主要應由當事人舉證的原因除了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原則外,還有法院審理職責的原因,以及案件的性質決定了當事人舉證較為方便及時。
在訴訟中,法院承擔審查判斷證據的責任,有時也要在法庭中宣讀、出示證據,甚至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法院進行上述活動并不屬于履行證明活動行為,而屬于履行法律賦予的審理職責的行為。法院的上述職責是基于審判權產生的,...
(1)法院審理案件,采取不告不理原則。對于民事糾紛,當事人沒有向法院起訴,法院不主動立案審理。據此,當事人如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 (2)要向有案件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對案件的管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當事人不能想向哪個法院起訴就向哪個法院起訴;法院也不能想收哪個案件就收哪個案件。 (3)起訴要遞交訴狀。寫訴狀,一般要用法院的規范訴訟用紙,要用毛筆或鋼...
在基層法院中離婚案件占有相當大的比例,而在離婚案件中最容易出爭議的除了子女扶養問題,可能就屬財產分割問題了,有些當事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頗豐,可能涉及車輛、公司股份、證券、存款、有特定價值的收藏品、其他動產、知識產權收益等;而在涉及普通百姓的離婚案件中,可能最有價值的就是房產,因為它也許是老百姓一生的積蓄,沒有它,真個是傾家蕩產了。在離婚訴訟中如何處分房產問題呢,下面簡單介紹一二。
一、關于“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