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
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都是人民法院給離婚當事人下達的法律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達的調解書,當事人沒有異議簽收以后,或者下達判決書后15日內當事人沒有上訴的,在6個月之內,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訴離婚。
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的不同之處在于,離婚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雙方當事人經調解達不成協(xié)議后,經過法庭作出的判決,帶有強制性,當事人雙方不一定完全同意;離婚調解書是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經過當事人...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離婚案件屬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必須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連續(xù)居住滿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公民離開其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醫(yī)除外),或在某地連續(xù)居住達1年以上,該地為其經常居住地,如果對其提出離婚訴...
提起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一、原告起訴(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作出這樣限制男方在上述規(guī)定的三種情形時不得提出離婚,主要是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出發(fā),有利于減輕女方的精神、經濟負擔,有利于胎兒、嬰兒的成長、照料,作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時提出離婚,不僅侵犯了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權,也是建設社會主義道德風范的要求。
《婚姻法》規(guī)定的...
一方提起,原則上應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應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
(1)被告一方離開住所地的時間超過一年的;
(2)原被告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而且沒有經常居住的地方,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向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3)被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
(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經被宣告失蹤;
(5)被告被監(jiān)禁或者勞動教養(yǎng)的;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第三款規(guī)定,“對被監(jiān)禁的人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提起的訴訟,應由原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根據上述規(guī)定,丈夫被監(jiān)禁,其在可以到其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jiān)禁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
3月6日,江蘇省海安縣法院審結一起離婚夫妻為爭奪公司股權引發(fā)的夫妻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案,經法院主持調解,原告周某(女)自愿放棄其在某農機公司的股權,歸被告邱某(男)所有;被告邱某則給付原告周某20萬元。
1990年12月,原告周某與被告邱某登記結婚。2001年11月26日,邱某、周某夫婦及案外人陳某共同出資成立了一家聯(lián)合農機銷售有限公司(下稱農機公司),其中周某出資25萬元,邱某出資35萬元,陳某出資35萬元。2002年1...
[案情]:
原告石平秀與被告許來兵于1994年經人介紹相識,同年農歷12月24日按農村風俗舉行結婚儀式,原告到被告家生活,當時未領取。1995年10月份,原告懷孕面臨生產,為領取生育證,須補辦結婚登記。而當時原告的年齡雖然已達法定婚齡,但卻不符合當地晚婚晚育的年齡要求。于是1995年10月8日,原告便以其姐姐“石秀平”的名義、用自己的照片與被告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未審查其身...
李某(男)和張某(女)系夫妻。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李某變成了一個植物人(無行為能力)。而李某的母親不忍兒媳婦張某長期辛勞地服侍只能默默的生活在另一個世界里的李某,遂作為兒子的代理人,到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兒子和張某的婚姻。
[評析]
法院應否受理該案件呢?筆者認為,明晰該案必須理清幾層法律關系。第一,李某能否自己提起?本案李某作為植物人,生活不能自理,不能作出意思表示,是個無行為能力人。本人不能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