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結婚之后購買房屋,首付是我們父母賣了名下房屋付的,但產證登記他們夫妻倆的名字,他們一起還貸。現在他們鬧離婚要分割房屋,這可是我們父母全部的財產啊,分了我們怎么辦?我們可以憑銀行流水,要求把名字加到產權證上去嗎?
你們對房屋的出資,視為對你兒子夫妻的贈與,房屋和錢已經都很你們沒有法律上的關系了。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你們無法把名字加到產證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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