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三個子女,我是老大。父母最近10年長期和我生活在一起,是我出錢、出力照顧他們。去年和今年,兩老相繼過世了,其他兩個子女平時從來不出現的,只有老人過世,他們參加了一次追悼會。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屋,但他們沒有留遺囑,我可以要求多繼承嗎?
如果被繼承人(你的父母),你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在繼承遺產時,你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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