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是住宅,租賃給他人,最近我發現他們是開公司當辦公室用。我沒有同意,但在合同中也沒有寫房屋不能做辦公室用。現在我可以趕他們走嗎?
要根據合同約定履行,如果對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由于合同中并沒有寫不能做辦公室,則如果想解除合同,還需要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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