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責任,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的自由,對方有義務遵守法律認可的免責條款。格式條款就是合同一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訂好的條款,而且該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和對方協商。
2、擬定格式條款的出租人有義務以一種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責任條款,例如,應當在合同中用不同顏色...
不少外出打工的勞動者都在問這樣一個問題,租房要交押金嗎?需要交多少押金?說實話,關于租房押金這塊,我國法律并沒有做出什么規定,全靠當事人之間進行協商約定。究竟租房是否必須要交押金?
一般來說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押金法律并未規定其性質,是由民間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