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鄭老漢與老伴育有一子一女。女兒出嫁后,老兩口與兒子阿強、兒媳阿瑛、孫子小固一起生活,一家人關系親密,其樂融融。但人有旦夕禍福,兒子阿強因肝癌于1998年夏天去世。鄭老漢夫妻深受晚年喪子之痛,但令他們稍感安慰的是兒媳阿瑛與他們的關系始終不錯,在丈夫去世后仍與二老一起生活,無怨無悔地照顧著老人的飲食起居。
2001年初,阿瑛相中了來京打工的河南小伙子志剛。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在同公婆及...
【案情】1999年3月,姚某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鴻壽養老保險”,保單中約定姚某為被保險人,受益人一欄為空白,保險金額為16萬元。2000年5月,姚某與鄭某結婚。鄭某為再婚并與前夫生有一子。2001年2月,被保險人姚某在家中陽臺晾曬衣服時,不慎失足墜樓,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事故發生后,其妻鄭某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經調查、審核后認定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決定給付16萬元人身保險金。但在該筆保險金的分配...
被保險人在職或退休后死亡,個人賬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由被保險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由于退休人員去世前個人賬戶儲存額已支付了一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因此個人賬戶儲存額的繼承部分是支付一定時期個人賬戶養老金后的個人繳費本息余額。
【案情】張老漢的老伴于2006年去世,無兒無女,張老漢獨自一人生活。有一個侄子劉某,張老漢與他簽訂一份協議,將房產贈給劉某,同時約定劉某承擔贍養義務,直至張老漢去世為止,然后張老漢將該房產辦理贈與手續給了他。但是,從今年開始,劉某拒絕贍養張老漢,而且占用了該處房產,通過協商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請問張老漢該怎么辦? 【評析】張老漢與劉某簽訂的是遺贈扶養協議。劉某作為扶養人不履行義務,張老漢作為遺贈人...
【案情】
王大媽和李大爺是多年的夫妻,生有一子一女。2005年李大爺把夫妻共同擁有的一套住房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周先生,在取得購房款后又把其中的3萬元給了其兒子用于購買新房。2006年年初李大爺因肝癌晚期臥床不起,王大媽一直悉心照料,但由于病情加重,李大爺還是于2007年年初去世了。正在全家人還處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之中的時候,一個姓孫的女士,拿著一份李大爺生前做了公證的遺囑,來向王大媽討要李大爺的撫恤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 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
【案情】8年前,高女士與劉先生結婚,一年后女兒出生。2005年,兩人因瑣事吵鬧離婚,女兒判由劉先生撫養。后來,劉先生和朋友合伙開飯店,日子越過越紅火,在萊山購置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高女士則靠打零工維持生活。由于離婚后雙方均未再婚,而且由于孩子的關系,他們經常見面,本來就有感情基礎加之感情升溫,他們又生活在一起,只是沒有辦復婚手續。今年9月,劉先生不幸遇車禍突然身亡。保險公司和肇事司機向死者家屬共...
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范圍大致可以劃分為4類:1、公民個人財產。主要有:(1)公民個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動產;(2)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3)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4)公民的合法收入;(5)公民的儲蓄存款、生活用品;(6)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2、公民享有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主要有:(1)公民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2)公民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3)公民商標專...
【案情】張先生有一位伯父,老伴早年去世,獨生女兒又遠嫁他鄉。伯父年老體弱,喪失了勞動能力,便在2002年和張先生訂立了書面協議,約定他生前由侄子贍養,死后也由張先生安葬。作為回報,他遺下的三間房屋歸張先生所有。這份協議由幾位鄰居作證明。2006年3月,伯父病重,張先生將老人送進醫院積極治療。不久,伯父去世了,張先生將其妥善安葬。但在葬禮后第二天,張先生的堂姐也就是其伯父的女兒聞訊趕回家奔喪,拿出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