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師與學生的關系日益變得復雜。老師打學生事件,也屢次發生。令人可恨的是,一名老師竟然毆打11歲的小男孩,竟然使其肋骨骨裂,脾臟被切除。這如何讓家長們安心的把孩子送到學校上學?
這個男孩名叫馬小明,是河北滄州市青縣人。12月15日下午4點多,班主任代某將馬小明送回了家。并且代某告訴家屬,當天馬小明因與同學吵架被叫到辦公室訓話。回到家后,馬小明捂住肚子說疼,渾身冒汗。家長趕緊把馬小明送進了青縣人民醫院,經診斷,其5根肋骨骨裂、脾臟破裂,隨后因情況嚴重脾臟被切除。
依據馬小明的父親馬國才說,代某并沒有說他打孩子,也沒有說自己是怎么打的馬小明。青縣人民醫院胸外科住院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目前馬小明正在該處治療,但具體病情需咨詢其主治醫師,住院科室不便透露病人情況。馬小明之父馬國才21日表示,事發于12月15日下午,目前馬小明仍未脫離危險。
關于教育孩子,許多人都是自己的以情緒化來處理事情,而往往不關注事情的本身。打了孩子,事情本身沒有解決,反而會令孩子對你害怕,躲避你,嚴重的是,還會形成暴力傾向,引發不必要的社會問題。而老師一貫作為文化的象征,竟然做出如此之事,真是令人汗顏。
滬律網上海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這些都對體罰的違法性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體罰學生,不管是否產生了嚴重的后果,其行為的屬性肯定是違法的:侵犯學生的身體權、健康權、人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