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基金公司任職,對于交易的信息獲取比一般交易者要提前很多,因此,金融從業人員也嚴格不允許進行證券交易。而本案被告人通過自己控制的其他人的賬戶,在預先知曉大筆交易時間的情況下,先行買入股票謀取私利,數額高達數千萬。法院念其從國外回國自首的情節,對其從輕減輕處罰。
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15)刑抗字第1號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間,被...
簡述:淘寶賣家打著正品行貨旗號賣組裝機,在被抓獲后,辮稱淘寶銷量并非真實獲利,其中包括虛假交易。但法院認為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應當綜合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網絡銷售電子數據、被告人銀行賬戶往來記錄、送貨單、快遞公司電腦系統記錄、被告人等所作記賬等證據認定。被告人辯解稱網絡銷售記錄存在刷信譽的不真實交易,但無證據證實的,法院不予采納。
郭明升、郭明鋒、孫...
簡述: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時間從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時起算。具有執行內容的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國家對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老賴,可使用了刑法的最后防線,保衛公民的合法權利。
毛建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平陽縣人...
簡述:被告人認為自己售賣的物品不屬于國家明文列出的名錄之列而繼續銷售。但法院認為,在食品生產經營中添加的雖然不是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中的物質,但如果該物質與上述名單中所列物質具有同等屬性,并且根據檢驗報告和專家意見等相關材料能夠確定該物質對人體具有同等危害的,應當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
簡述:本案中,雖賣方人與產權人之間是父子關系,但由于被告人使用的是虛假的身份證、戶口本企圖瞞天過海進行過戶,其冒充產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由于收取的房款已經達到數額巨大,未遂的部分作為考慮因素,最終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該行為不同于民事中的無權代理或者表見代理,直接冒充與作為代理人處理售房事宜是存在本質區別的。
王某明合同詐騙罪二審裁定書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裁...
【摘要】出入境中介有一項服務內容為“安排赴X打工”,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對于工作簽證均管理嚴格。正規的出入境中介需要國務院備案登記,項目上報核準等。一般通過與國外特定的組織合作,派遣國內勞務出國。國外收入較國內高出許多,但正規途徑審核較嚴,要求較高。不少人鋌而走險,尋求其他途徑出國。
【案情】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間,利用國外打工熱,陳某找到了自己旅行社的朋友王某某,稱有多人愿意出高...
【摘要】跟美女網友相談甚歡,滿心歡喜在酒吧與美女約會。見面后,果真如照片一樣溫柔美麗。約會結束后,看到幾千元的酒水賬單方知自己受騙。遇到傳說中的“酒托”,頓感自己的天真與網絡的可怕。
【案情】2016年1月29日,聊天的“鍵盤手”、見面出現的“酒托女”,負責管理“鍵盤手”與“酒托女”的“拖頭”以及最終獲利者酒吧老板。環環相扣、各司其職:由&l...
【摘要】孫某在旅行社工作,看似活潑開朗、性格直爽的她,卻是個說謊高手。騙完同事,騙客戶,被騙人發現蹊蹺后報警,孫某謊言瞬間敗露。
【案情】2013年6月至2014年間,被告人孫某利用其同事賴某某的信任,編造需歸還原籍蘇州房貸、在上海租房等各種虛假事由,以出具借條借款的方式,先后從賴某某處騙取錢款共計人民幣10萬元。2015年5月至6月間,被告人孫某利用原客戶時某某讓其安排赴西班牙旅游之機,以為時支付貝佳斯旅...
【摘要】朱某某用銼刀將門鎖破壞后入室盜竊,室內僅有硬幣60元,朱某某拿起硬幣正欲離開,不料房主回家,立刻對其進行追及,朱某某為抗拒抓捕施加暴力,造成房主范某某輕微傷,公訴機關以搶劫罪對朱某某提起公訴。
【案情】2016年4月20日11時許,被告人朱某某至本區大漲涇XXX號-29,用隨身攜帶的銼刀將該處房門門鎖的搭扣破壞后進入室內,竊得硬幣共計60.2元,在其欲離開時,被害人范某某返回家中,被告人朱某某為抗拒抓...
【摘要】公司監事陸某某每月5萬余元工資看似光鮮,卻成了空頭支票。陸某某另立名目從公司獲取款項,用于自己買房。東窗事發,被公安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情】2013年5月被告人陸某某擔任漢某實業監事。2013年6月18日,被告人陸某某以向上海洲某市場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負責人胡某某支付疏通費為由向公司申領了50萬元現金,后予以截留侵吞,于次日存入其個人名下工商銀行帳戶,后于同月25日用于支付個人買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