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開了個小飯店,生意紅紅火火,連村委都時不時前來消費,本是件令人高興的事。然而村委總是吃飯不付錢,留下欠條后就沒了下文,卻實在是令人高興不起來。
壽光侯鎮西畢村的邱先生已經一大把年紀了,兒子在村里開了個飯店,也算是小有名氣,生意很是不錯。兩年前,兒子一家四口不幸遭意外,在一場車禍中全部喪生。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打擊差點讓老人家尋死,然而事情并沒有就這樣結束,兒子不在了,卻留下了一屁股糊涂賬。有兒子的朋友上門來要債,說是兒子生前找他借了5000元,隨后又有各路人找來,稱飯店籌建時各處欠債。
開了才兩年的飯店,看似生意紅火,但其實并沒有賺多少錢。但債總是要還的啊,邱先生于是開始整理飯店的賬目。這一查看不要緊,卻是發現了大問題。原來這幾年壽光后尹村村書記、村主任、會計、電工4人常常來這里吃飯,但從來不付錢,前后在飯店里打了80多張白條,共欠款2萬2千多元!
邱先生趕緊拿上這些單據,找到后伊村村委,希望能要回欠款。然而經鎮上的經濟管理站查核,這兩萬兩千多元的以村委名義留下的賬單中,只有三千多是符合規定的,其余欠款只能算作個人行為。于是邱先生又帶上單據一個個上門討債,卻總是吃閉門羹。這幾個村委,要么將“拖”字訣發揚光大,要么直接閉門不見置之不理,總之就是不愿意還錢。
今年后伊村舉行了換屆,當初留下欠條的村書記尹孟友、村主任尹言平都不再擔任職務,邱先生無奈找到新上任的書記。新書記一樣沒能給出明確的解決辦法,只說這些飯局不都是為了公事,村委無法報銷。
邱先生并沒有放棄,他表示如果繼續討要欠款無果,就只能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了。
滬律網上海合同律師溫馨提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根據《民法》及《合同法》相關規定,作為債權人,邱先生有權向債務人即在飯店消費的村委四人要回欠款。若雙方協商不成,邱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