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號凌晨6點多,某交警支隊警官在高速公路收費口檢測車輛。當警官示意一輛貨車停車檢查時,對方不僅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離去。從監控畫面里可以看到,但車輛與警察發生碰撞后,貨車司機并不減速,頂著警車向前開了50多米。現司機孔某已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細心的網民可以發現,近年來司機為逃避處罰暴力抗拒交警執法的事件屢有發生:
2015年5月18日,湖南長沙司機杜某開著非法改裝的面包車帶妻子去孕檢,不料途中被交警查獲,司機杜某駕車沖撞警車,將交警卷入車底拖行78米,導致執法交警險些喪命,肇事司機杜某已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拘。
2015年3月11日上海市閔行區吳中路虹許路口一輛寶馬轎車不聽現場交警指揮,強行闖關,轉彎時將交警茆盛泉撞倒,隨后交警后被寶馬車拖行十米致死亡,司機孫浩杰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追究刑事責任。
2014年10月31日山東一名醉酒司機在遇到交警執勤檢查時,不但抗拒檢查還拖著交警跑了大約30多米,受傷交警為診斷為腦震蕩,頸部挫裂傷,經過醫生緊急救治,并無生命危險,肇事司機被警方控制。
2012年某日,廣東交警在例行檢查中,一輛銀灰色大貨車抗拒檢查強行逃逸,民警隨即在市場路口攔截,但該貨車不但不停車,反而強行沖過逃離,交警通過設卡將貨車攔截,司機妻子韓某非但不配合民警的檢查,反而將交警咬傷并抓傷了2名協管員,韓某因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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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那些暴力抗拒交警執法的事件,涉案人員均構成刑事犯罪而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其中,如果抗拒執法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涉案人員均因妨害公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如果造成了交警或其他執法人員嚴重傷害的,涉案人員會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殺人罪被追究了刑事責任,受到相當嚴厲的刑事處罰。
為了逃避一些輕微的行政處罰,當場使用暴力抗拒執法將構成刑事犯罪,對自己、對家人、對交警均造成巨大的傷害,相信這是任何一個涉案人員均不希望看到的結果。上海刑事律師認為只要司機朋友們略微冷靜一下,想想利害關系、得失利弊,這樣的事件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