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的吳某與同居男友爭吵,此后宋某便離家不歸,宋某家屬報案,警方經多次縝密偵查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并承認用錘子殺害宋某的事實?,F吳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5年10月中旬某日,58歲的吳某和自己同居男友宋某因為家庭瑣事爭吵不休,之后派出所接到吳某以及宋某家屬的報案,稱宋某離家出走后就一直沒有歸來,擔心宋某除了什么是。接到報案后的警方,便聯合偵查大隊的人到宋某的住宅進行現場勘驗,發現宋某離家出走時其身份證件以及許多生活的必須用品都沒有帶走。
所以經警方初步判斷,宋某有被侵害的可能。故警方請來了專家組對宋某家進行調查,在宋某的住宅內可能藏匿尸體的地方都做了重點的勘查,并成功地在現場找到了一枚血跡,并經過技術比對確認是宋某的DNA,由此專家組推測宋某可能已經遇害。
警方通過仔細的排查發現吳某在取出定期存款之后離開所居住的地方,故將吳某抓獲。經過審訊吳某供出了自己殺害宋某的事實。據吳某供述,自己與宋某是同居關系,由于中午和宋某因為家庭瑣事發生了爭吵,自己越想越氣便在半夜之中,趁宋某熟睡的時候,就用錘子猛擊宋某的頭部,致使其死亡,吳某怕事情的敗露就連夜在宋某住宅的菜園子里面挖出1.5米左右的深坑,掩埋了宋某。
根據吳某的供述,專家組在宋某的菜園中挖出了他的尸體。
上海刑事律師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吳某殺害宋某的行為,剝奪了宋某的生命,并且連夜挖深坑掩埋宋某的尸體,該行為已經構成了我國刑法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行為,應當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