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找工作還是看房子,現在人們都習慣找中介公司介紹,因為這樣大大便利了人們的生活。中介公司也變的越來越多,各家中介為了“搶人”也鬧出了不少糾紛。
2016年5月30日,上海松江某房產中介公司的員工肖某帶著許某看了一套房,許某看完后表示需要考慮一下。走出售樓口后遇到同是中介的方某,方某說動許某跟其看房,肖某認為方某“搶人”于是喊來同公司的同事將方某打傷。
準備在上海松江買房的許某,其一家三樓跟隨中介肖某在松江萬達附近看房,看過肖某介紹的一套房后,許某一家表示需要考慮。許某一家三口走出售樓口后,遇到了正在拉人的中介方某,方某熱情的為許某介紹了一套地鐵口附近的二手房,許某被說動,同意去看看。
這時肖某突然從售樓處追出,攔住了四人,稱許某是其客戶,方某不能搶人,方某也毫不相讓,爭執中二人不可避免的扭打了起來。扭打了不到兩分鐘兩人就被路人拉開了,方某拿出電話報警,肖某聽到方某在電話里說其被打了,以為他要叫幫手,于是肖某在公司微信群里喊道他與別人搶客戶打起來了。
肖某老板李某看到消息后,命令公司所有男性成員趕緊打車去事發地點支援肖某。一群人很快來到事發地,二話不說對著方某一頓拳打腳踢,方某不敵往西跑去,肖某等人卻不依不饒,在其身后緊追不舍,一群人上演了一出追逐戰。
因幾人的毆打造成方某頭部、頸部、眼部等多處受傷,經鑒定構成輕微傷,肖某、李某等人聚眾毆打他人,其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7月20日,松江區檢察院依法對肖某等人批準逮捕。
上海刑事犯罪律師指出: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本案中,肖某和李某等人隨意毆打方某并且追逐、攔截方某,屬情節惡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關于尋釁滋事罪的規定,肖某等人應當依法承當其刑事責任,并對方某做出一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