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承中,有些繼承人巴不得被繼承人早點去世,自己就可以早點繼承遺產,甚至有時候為了遺產還會做出違法的事。上海繼承律師指出如果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那么繼承人不僅要承擔刑法中故意殺人的責任,而且喪失了繼承權,因為這樣的行為完全背離了法律和道德。
李某無兒無女,丈夫早逝,一個人守著當初的小賣鋪生活,幾十年來攢了點家當在縣城買了套房子,還有些養老錢。農村人都有要人養老送終的想法,李某有個侄子張某,她倆感情挺好,李某和張某以及其家人說過只要張某將來給她養老送終,百年后就將遺產全留給張某。張某整天不務正業,混當多年到面臨結婚時,婚房也準備不起,就把目標瞄向了李某的財產。李某曾口頭承諾過,百年后她名下的房子和財產都會留給張某,只要張某將來給她養老送終就行。張某想提前給李某送終,那屬于自己的那份錢就可以早點兒落到自己頭上了。張某有了想法就策劃實施犯罪,接下來的兩個月張某頻繁接近李某,尋找作案方法,期間也誘騙李某做了遺囑公證。開始張某以孝順的名義帶李某去汗蒸,中間李某難受,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出了汗蒸室,張某當時還被教育了一番,當時李某還替張某開脫。張某一計不成心生多計,最后選擇了讓李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當天張某在李某熟睡后,將門窗緊閉,將煤爐搬到了李某的臥室,悄然離去。幸運的是李某有起夜的習慣,李某醒來發現自己頭很暈就打了120。救護人員到了的時候發現李某有一氧化碳中毒的跡象,立馬實施治療,詢問其基本情況后,隨即報警!警察到現場勘查,判斷出是蓄意謀殺,通過多方調查揪出了犯罪嫌疑人張某。后因李某沒有生命危險,加之張某家人的求情,李某選擇原諒張某。但張某也喪失了李某遺產的繼承權。
滬律網提示:繼承人為了繼承遺產故意殺害被繼承人,則喪失繼承權,這里的故意殺害是指有殺人的故意,至于最終是故意殺人既遂還是未遂不予考慮,只要繼承人有殺人的故意并且實施了相應的行為,就喪失了繼承權。
《繼承法》第七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上海繼承律師表示:本案中李某只是希望有人給自己送終,卻不想張某為了早點獲得李某的遺產居然起了殺意,雖然李某好人有好報,讓張某的計劃未能得逞,但是張某已經實施了殺害李某的行為,即喪失了本來有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