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通過QQ和網友聊天后,以博取網友同情的方式,先后騙取了網友近三萬元的財產,并且將其揮霍一空,最終落入法網,被法院以詐騙罪定罪量刑。上海刑事律師對此表示到,我們應當認識到詐騙罪應當滿足幾個構成要件,并且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張某通過QQ聊天認識了吳某。通過玩游戲、互留QQ號碼和手機號碼等方式,兩人加深了了解。張某在取得吳某的信任后,自訴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了,母親又患有心臟病,生活極其困難,喚起了吳某的同情心。隨后張某先后以給母親看病、學駕駛、開裝修公司為借口,六次騙取被害人吳某現金2.9萬元。詐騙來的錢多數在游戲機上賭博和打撲克輸掉,其余部分用于了買手機、吃喝花費。案發時,2.9萬元已揮霍殆盡。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以自訴的家庭困境博取被害人同情,進而編造理由,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占為已有,且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判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同時判決退賠被害人吳某經濟損失2.9萬元。
上海刑事律師認為:在本案中,張某通過發送虛假的信息,騙取吳某的同情后,騙取吳某的同情,不管吳某是以借的名義還是送的名義給張某錢,張某的行為都是構成詐騙的行為,并且達到了數額較大的程度,應當判決其構成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滬律網提示:構成詐騙罪需要滿足幾個要件: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該行為可以是隱瞞事實,也可以是虛構事實;其次,是使受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在此,受害人基于該錯誤的認識自愿地將財產交給了行為人;最后,行為人取得了財產,受害人也因此遭受了經濟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