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個新生“黨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占領我們的日常生活——“手機黨”。“手機黨”勢力龐大,僅在中國就有8億余。不少人患上了“手機依賴癥”,不僅走路時刷手機,就連開車時也會抽個空瞄一下。殊不知,車主低頭幾秒玩手機,一不小心就會釀成大錯,鬧出人命。
去年9月5日早上6點左右,車司機高某駕駛大型普通客從常州汽車站帶客到南京溧水汽車站,下完客后開車準備到南京江寧汽車站。車上沒有乘客,高某開起車來也就更加隨意了。高某也是一個狂熱的手機依賴者,駕車途中多次低頭看手機,甚至幾次將手機橫過來雙手握著,并用手指操作屏幕。
最后一次看完手機后,高某用左手握著手機靠在方向盤上。僅僅過了幾秒,悲劇發生了,8點20分左右,高某沿寧溧線由南往北行駛,車速在每小時70公里左右,行駛到句容郭莊鎮的一處十字路口時,一名老漢騎自行車穿越馬路。高某發現后,趕緊打方向,按喇叭,并踩剎車,但還是避讓不及。最終客車與騎自行車的楊某發生碰撞,楊某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最后經調查認定,高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調查發現,高某在事發前7分鐘內,4次掏手機,竟然低頭看了39次手機,有時一次低頭的時間近2秒。如果以70公里每小時的車速測算,高某看一次手機用1秒,意味著他每一次低頭,汽車就開出去近20米。
交警調取行車記錄儀后發現高某看手機次數記錄如下:
8點14分12秒到15分14秒:高某從左上衣口袋中掏出手機,低頭看手機23次。
8點17分42秒到17分52秒:高某從口袋里拿出手機,插上數據線后放在車窗邊充電。
8點19分47秒到20分06秒:高某拿起正在充電的手機,低頭看了9次。
8點20分46秒到21分03秒:高某又一次拿起手機,低頭看了7次。
案件發生后,高某因涉交通肇事罪被立案審查。昨天,此案在句容開庭審理。法院認為,高某作為有著十六七年駕齡的司機,安全意識淡薄。鑒于肇事方已積極全額賠償受害方,取得對方書面諒解書。且高某存在自首情節,當庭判處司機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昨天的庭審中,高某深深自責:當天交通肇事發生前7分鐘,他多次拿出手機查詢日歷,因為不久后,他的龍鳳胎子女將過百天。屢次核對日歷和工作排班表,了解當天是否休息。這起事故對他來說,是一個慘痛的教訓,對受害人一家和自己家庭,都是很大的傷害。
滬律網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提醒大家,不要用手機“蒙蔽”了你用來看路的雙眼。手機低頭族”容易導致事故高發,因為其反應時間會比正常情況慢35%,比酒駕還慢。而且,駕車時刷微博、發微信等行為跟開車打電話一樣,嚴格來說是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這樣的危險動作害人又害己,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后千萬不要再在開車時玩手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