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個很傳統的習俗,就是逢年過節要燃放煙花爆竹,在鞭炮聲中迎接新年的到來。本來是一件很喜慶的事情,但是每一年卻都有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而引起火災,導致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事情發生。
除夕夜整個珠海市都沉浸在過年的熱鬧當中。就在此時,珠海市公安局聯合消防人員正在處理突發的火災警情。
據了解,1月30日晚,珠海市公安局共接到9起火災警情,其中有7起火警是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因煙花爆竹的燃放而引發火災的地點包括珠海香洲區南溪村崇文小學附近草地、珠海市斗門西浦山水花城后山、南屏某住宅區一樓商鋪等,失火面積達到700平方米以上。所幸沒有人員受到人身傷害。
除夕夜跨年本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煙花爆竹聲中又迎來了新的一年。偏偏總會出現失火事件讓原本熱鬧的除夕夜變得驚心動魄。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害,嚴重的將會造成人員傷亡。若造成了嚴重后果,煙花爆竹的燃放者將會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學概念解釋,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公私財物和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作為一種過失犯罪,失火罪與縱火罪的本質區別在于,造成失火的行為人沒有主觀上的縱火意圖。然而在客觀上,失火罪的成立要求行為人應當或者可以預知到行為所產生的后果,或者知道行為可能產生后果,卻自信能夠避免,因而實施了某一行為,造成了火災的發生。客觀上,因過失行為引起的火災必須產生嚴重的后果,比如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嚴重后果與過失行為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系。
在煙花爆竹燃放頻率超高的春節,火警的警情數量也隨之飆升。春節期間,外界人流量大,人口密集,因此一定要避免在人多的地方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燃放地點時,盡量選擇空曠且人煙稀少的地方,避免造成公私財產的損失。預防工作遠比補救工作更好進行,也更能保障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另外,春節期間孩子們放假在家,更多的喜歡放炮放煙花以尋找樂趣。未成年人判斷能力和自制能力相對較弱,而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并沒有能力去承擔失火罪的刑事責任。上海刑事律師提醒各位家長在春節期間要看護好自己的孩子,避免造成嚴重的后果,引起民事糾紛。